营改增全面推开勇闯“三关” 减税大幕正式开启

04.05.2016  18:22

 

          最近的一件大事,就是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意味着,我国税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营改增后,买卖二手房交税少了;吃饭拿到的发票不一样了;小微企业将按3%的征收率进行简易征收,创业者会发现更美好的时代来了…“小增”出现造福了你我他,然而其正式“诞生”却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全面推开更是连创数关。
          第一关:顺利开票

        ▲5月1日零时,温州商人陈先生在北京民族饭店退房结账,当他接过饭店开出的全国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营改增正式在全国全面推开,超5000亿元减税红包正式开始派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5月1日实现顺利开票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场战役的第一道大关。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开票运行正常,税制转换顺利启动,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攻坚战取得了第一阶段的胜利。而在闯过“顺利开票”第一关的背后,是数年来的营改增试点的逐步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税务部门的充分准备。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宾馆5月1日0点01分开具湖北省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随后,营改增试点逐步推开,范围不断扩大。
      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及营改增四份细则。
        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再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等文件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
      4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4月30日,作为增值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也正式出炉,中央和地方确定五五分成。同日发布的,还有《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为了让“小增”一旦诞生就站稳脚跟,税务部门可是操碎了心:
          为确保5月1日税制平稳转换,税务总局专门成立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具体落实措施,梳理出总局机关49项、税务系统63项、合计112项改革准备工作,并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截至4月30日,国税部门审核确认并办理税务登记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1011万户。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全国税务系统建立了营改增涉税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将涉及营改增的投诉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20天统一压缩到3天。同时,细化落实首问责任、预约办税、错峰服务、延时服务、兜底责任等办税服务制度,严格执行局领导值班制度,落实取消A级、B级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简并申报缴税次数等规定,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第二关: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开票缴税
       
小增”要闯的第二道难关是5月3日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开票缴税。王军指出,“之所以难度大,是因为二手房交易涉及大量自然人,且天天都是开票日、天天都是申报期,开票的时候就要办理申报、缴纳税款。这是本次营改增与以往相比的一个突出不同点,也是突出难点。”王军说,由于正值“五一”假期,二手房交易基本要积攒到5月3日才开始办理,将形成开票的高峰期。
        针对二手房交易代开发票环节,国税地税部门加强合作,调试改进软件系统,并新开设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办税窗口3615个,新增工作人员3790人,尽量缩短纳税人等待时间。
          第三关:四大行业开票业务全面展开
           
小增”要闯的第三道难关是5月3日起四个新纳入试点的行业开票业务全面展开。“之所以风险大,是因为试点纳税人数量多,开票量大,且部分试点纳税人还要前往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同时原有增值税纳税人也在这一天进入了纳税申报办理期。”王军表示,这对开票系统的运行、办税服务厅的承载能力等方面,是一次全面的系统性考验。
          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从5月1日零时到3日下午五点,四个行业14.7万户纳税人开具发票135.96万份,增值税专用发票2.16万份,增值税普通发票133.8万份,涉税金额258.6亿元,其中地税代开发票4.35万份,涉税金额148.3亿元。
          3日零时至五点,四个行业7.19万户纳税人开具发票46.67万份,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944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45.73万份,涉税金额185亿元。其中地税开具发票2.67万份,涉税金额120亿元。

        ▲5月3日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营改增工作视频会会议现场。

     

          在国家税务总局3日下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营改增工作视频会上,王军指出,“现在来看,大家在过去三天闯大关、渡 难关、夺险关,每一关都比较平稳顺利,为取得‘确保5月顺利开票’这场战役的全面胜利奠定了重要基础。
        改革红利惠及产业全链条
        据了解,此次营改增试点推开涉及到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营业税规模就高达1.9万亿元,约占所有行业营业税总额的80%,涉及纳税人11000多户。从四个行业具体情况看:
        占到营业税收入几近半壁江山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可以说是此次营改增中受到“最大照顾”的行业。在100多页的营改增方案中,有30多页涉及过渡政策安排,其中大部分涉及这两个行业。虽然营改增之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分别从营业税的3%和5%提高到增值税的11%,不过这两个行业还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即按3%的税率交税。如果按照11%的增值税率交税,则可以抵扣土地成本。
        对房地产业来说,随着政策细则的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业的过渡期政策范畴不断放宽,土地成本纳入虚拟抵扣环节,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账款方式销售不动产项目的预征税款率远低于营业税下的相应税率都给房地产行业税收减负带来了良机。
        对于建筑业来说,作为劳动密集型的长期弱势行业,本轮营改增对应的保护政策也十分“给力”,甲供材、清包工都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异地项目税收服务政策平移,与下游房地产企业享受同样的过渡期条件等都为建筑业顺利完成营改增过渡提供了有力条件。
        对于生活服务业来说,其是这次营改增当中户数最多的。因为过去营业税是5%,现在生活服务业中的中小企业基本都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由5%降到3%,税负下降了40%。对于生活性服务业来说,本轮营改增使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年收入不足500万元)受益,税负降低幅度明显,而生活性服务业由于其经营项目相对单一,核算简单等特点也为其顺利完成营改增应对提供了有力条件。
          对于金融业来说,因其经济业务数量之庞杂,产品梳理之复杂,客户结构之多样,税务管理之困难,一直都被税务主管部门,税务中介机构和金融行业企业共同视为“营改增”的重头戏。从对金融行业的分析来看,此前金融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金融业将改为6%的增值税税率,从税率来看上涨了1%,然而,考虑到有关进项可抵扣,实际税负未必一定上升。比如,企业购进的不动产(办公楼等)、设备、办公用品、耗用的水电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全面实施营改增,不仅是将范围“”至所有行业,还有一个“”就是将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由此,不仅是四大行业,“双扩”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贯通,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进而使得产业链条上的行业都可以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专家提示,营改增从税制设计层面保证了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不代表所有企业税负都会下降,企业还需要提升管理水平、同时结合自身需求正确运用营改增的细则,才能真正享受到营改增的红利。
          此外,未来仍有一些关键时间节点,需要关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由原来的6月15日延长至6月27日。也就是说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要在6月27日之前完成纳税申报。
          在发票方面,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