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去年7名厅官获刑 受贿最多达2000余万

21.01.2015  14:37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21日获悉,全省法院去年一审审结贪贿犯罪1120件,同比增长4.28%。已生效裁判中,对涉案7名厅局级官员、61名县处级干部处以刑罚。

  据统计,获刑厅官均为副厅级,主要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量刑从4年到15年不等。其中,无锡滨湖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朱渭平受贿最多,达到2000余万元,量刑也是最重,获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

  获刑厅官分别是:

  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市分会原巡视员、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汪扬(副厅级)受贿150万元,获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50万元。

  2.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原区委书记、中共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原书记、无锡市滨湖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朱渭平(副厅级)受贿2054.23余万元,获刑15年,没收财产200万元。

  3.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副厅级)先后50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达146.8012万元,并滥用职权,获刑11年,没收财产20万元。

  4.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原副主任吴立生(副厅级)在担任灌南县委书记期间,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联系香港商人郑俊誉前往灌南考察、投资。期间,郑俊誉提出由其组织资金帮助灌南县完成外资引进考核任务后即抽回,灌南县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付奖励。吴立生明知道郑所提方案属于虚假投资,仍同意相关部门实施虚假引进外资活动,上述奖励支出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163.86万元。吴立生犯滥用职权罪获刑4年。

  5.中共常州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孙国建(副厅级)在规划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受贿83.4150万元,获刑7年,没收财产20万元。

  6.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国星(副厅级)受贿180多万元获刑12年6个月,没收财产40万元。

  7.江苏省民防局原副局长(副厅级)刘友超受贿409万余元,获刑12年6个月,没收财产80万元。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