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江苏食药监通报2014年十大制假售假案例
【案情特点】
现代化的通讯、物流给侦查工作带来难度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朱勤虎告诉记者,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发达的物流体系等,为不法分子作案提供了便利。作案团伙参与制假、售假的个体互不相见,买家卖家互不认识,通过网上邮件谈“业务”,物流送货,而且从原料到生产、压片、包装、发货、销售,都不在一个地方,即使某一个环节被打断,其他环节照样运转,如此一来便给侦查工作带来难度。
1、作案网络化: 为售假专门开设“官网”
近年来,“网络化”日趋成为售假劣药品的特点,网络化涉案数量日渐增多,去年以来破获的十大案件中,50%以上与网络有关。新沂市食药监局破获的周建国等制售假冒美国某知名药品案就是这样的典型,犯罪嫌疑人从网上订购生产设备,又通过网上联系印刷包装盒、说明书,再利用淘宝采购非法添加成分制造假药,生产出成品后又通过互联网销售。犯罪嫌疑人周建国从网上订购封包机等生产设备,又通过“印刷网”联系印制包装盒、说明书,再向淘宝网店“诚金化工”采购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原料,并利用自制模具在租住地灌装胶囊,生产违法产品。为打开销售市场,周建国还开设了“官方网站”进行推广宣传,通过国内代理租用美国服务器上线发布,而后利用淘宝网链接进行销售,并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货款,最后利用快递物流完成产品寄递。
2、跨国化犯罪: 从韩国引进造假生产线
国内外勾结制售假药,跨国化犯罪也成为特点之一。2014年春节后,泰州市食药监局破获一起假美瞳案。泰州食药监局稽查处处长张洁表示,此案件的特点是造假手段程度高、组织化强、隐蔽性强。“原本非法分子从韩国购买半成品的假美瞳,到中国后再加工,后来为了提高利润,索性从韩国引进了一条生产线,非法制造大量的假美瞳。”张杰提到,同犯中还涉及几名韩国籍人士,分工明确,有的负责从韩国进口原料,有的负责工人业务培训,还有的专门翻译,形成从原料进口到生产销售的一条龙模式。
3、偷梁换柱: 用真药盒装假药进行销售
对于危重病人,“进口高端抗生素”是最后延长生命的“救命药”,然而却有不法分子“谋财害命”,利用医院保洁工回收到相关抗生素药物的药盒、说明书等包装,再往其中放入无抗生素成分的假药,蒙混进入医药公司,最终流入医院,其对危重病人病情的耽误与身体伤害,难以估量。2014年2月以来,淮安市食药监局联合公安查办了“2.14”生产销售假药案,查获假冒药品70000余种。
4、假冒大牌: 国际品牌产品卖出“平民价”
“比如正常专柜出售的一瓶迪奥护肤品价格在1500元,而不法分子只卖800元,价格取的很讨巧,很多相信代购渠道的女性就会上当。”新沂市食药监局葛金鹏副局长介绍,去年3月,该局查处了一家销售假冒国际大牌化妆品的美容院,其中不乏倩碧、迪奥、欧莱雅等。该案已经基本调查终结,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系2014年国内查获货值最大的假冒国际一线品牌化妆品案,央视新闻频道曾对此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5 、网购不法生产原料: 与面粉混合后出售
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买卖违规生产原料,使得犯罪行径更加难以发现。扬州市李书敏等通过网络购得西地那非原料,生产非法胶囊700万粒,再销往全国14个省(区、市),涉案货值金额超过9000万元。
经查,李书敏通过网络从刘斌处采购西地那非原料,再将西地那非原料与面粉1:1混合后灌装成胶囊,自2012年底至今共生产胶囊产品超过700万粒,销往全国14个省(区、市),涉案货值金额超过9000万元。目前本案已基本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报刊亭售假:购买“消”字号产品要谨慎
2013年6月24日,泗阳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报刊亭在销售“万痛筋骨贴”、“雪莲百痛贴”等“消”字号产品。经核查上述产品都为假冒,属违法产品。
6月24日,该局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历时10个月跟踪线索、深挖源头,于2014年4月23日成功端掉犯罪嫌疑人杨萍、钟树英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的制假售假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缴获万通筋骨贴、麝香壮骨贴等14种贴敷类产品42万盒,半成品65.8万只,用于宣传的宣传画520张,封口机等制假设备18台套。
7、不惜成本: 耗资900余万元在报刊做广告
2014年4月29日,海安县食药监局接群众投诉,称通过报纸广告邮购了“降糖药珍草活胰康”,怀疑有质量问题。执法人员经检查,初步判断该药为假药。经查,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期间,陈凡等人在没有取得任何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生产珍草活胰康、消渴平等5种降糖药品,先后在全国52家报刊及广告公司耗资900余万元做假药广告,通过与邮政等物流快递公司签定代收货款协议,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销售假药。
8、利用网络售假: 玫琳凯等知名化妆品中招
网络犯罪的比例在近年逐渐升高,去年侦破的盐城田芹等人制销假冒玫琳凯等知名品牌化妆品一案中,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互联网组织犯罪集团的采购和制假、售假,各个阶段的犯罪嫌疑人都互不认识。自2013年9月起,盐城市食药监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从辖区内某网店涉嫌销售假冒玫琳凯化妆品线索入手,历经270余天的缜密查证,在查明制假、运输、储存、销售整个链条情况后,由公安机关发起集群战役。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组织原材料采购和假冒产品生产,而后利用网店向全国各地进行销售,由此造成参与制假、售假的个体之间互不见面,买家、卖家互不认识,这些都给案件查处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9、手工作坊制假: 包装极其简陋
2013年9月21日,宿豫区食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淘宝网站某网店购买到假药“润肺咳喘灵胶囊”。执法人员对产品实物进行检查,发现该产品无药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企业且包装极其简陋,认定为假药。随后,宿豫局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并组成联合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专案组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该网店的登录地点,在上海成功抓获店主胡蝶(女)及其丈夫舒序明,并一举端掉了这个集假药制作、网店经营、物流发货为一体的窝点。
10、减肥药慎吃: 不法分子添加有毒物质
女性爱美是天性,可是有不法分子利用女性减肥不惜代价的心里,制造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减肥药,并通过互联网、淘宝网店等形式销售。原本正常的减肥药,变成了触目惊心的毒药。2014年3月23日,滨海县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称其服用网购减肥产品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执法人员立即将相关产品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含有“西布曲明”等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经审查,李永超等人利用女士爱美为减肥不惜代价的心理,自2010年起利用互联网制售有毒减肥产品,并构建了采购、加工、招商、邮寄的犯罪网络,销售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
(江南时报,2015年4月10日,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