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局出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
24.08.2016 20:0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徐州市局出台《徐州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实行信用等级动态分类监管,按照信用等级划分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措施,褒奖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对守信企业(A级),除规定的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和举报检查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优先推荐获得各类表彰。对一般失信企业(B级),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严格自律、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尽快提升诚信等级。对较重失信企业(C级),依法查处并予以警告,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适度提高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企业(D级),依法查处并纳入“黑名单”管理范围,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监管和抽验频次,扩大检查范围,消除安全隐患。目前,该市有1家企业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
(徐州市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4.08.201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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