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
17.05.2017 03:2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徐州市局会同市信用办联合下发《关于对徐州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通过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向参与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名单信息。依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失信情节,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市各相关关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在政府性资金安排、发行企业债券、政府采购、土地供应、信贷融资、股票发行、公司设立、资格资质认定、通关业务办理、海关认证、税收管理、评先评优等方面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徐州市级各有关部门之间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整合应用,并通过对严重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自觉守法生产经营。
(徐州市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05.2017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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