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检察奔走两年多力推古城墙保护立法

27.03.2017  10:13

  苏州古城墙的每一块砖,都印刻着一段历史。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奔走两年多,最终推动苏州古城墙保护立法。近日,《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苏州检察机关在历史文化领域积极行使行政检察权的重大成果。

  作为全国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检察院,近年来,姑苏检察院针对少数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通过发送检察建议、列席行政会议、撰写调研报告、联合媒体监督等,不断拓宽行政检察监督渠道。在2012年12月,姑苏检察院设置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室,主动发挥检察职能,立足检察监督,参与古城保护,将名城保护的战线前移,在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预防破坏行为。

  2014年8月,苏州市阊门横街35-1号西侧古城墙部分倒塌,并挤压群众房屋,与城墙相邻的民居被挤压开裂,造成房屋变形。情况危急,但相关行政部门出于风险责任、资金压力等方面的考虑,一直没有很好解决。为保护古城墙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姑苏检察院主动介入调查,前往相关主管部门联系工作,并多次深入城墙坍塌现场拍照取证。2015年5月,该院名城保护工作室向姑苏区政府报送了《基层反映苏州古城墙保护现状堪忧亟待重视》的调研报告。

  同年6月,盘门古城墙发生大面积滑坡,造成河床被挤压。面对这一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姑苏检察院赶至现场调查。随着排查范围的扩大,检察官们还发现盘门瓮城、胥门段、阊门段城墙、吴门桥等重要文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防止再次发生文物损坏情况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他们逐一走访相关行政管理单位,敦促各方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行动,早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就进一步完善古城墙的保护机制提出建议。

  在姑苏检察院检察长薛国骏带领检察官开展了一系列名城保护调查后,逐渐意识到不少名城被破坏的原因是由于法律上、政策上和机制上的原因,薛国骏表示:“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行政机关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就不会高,破坏名城的事件还会不断发生。

  随后,该院名城保护工作室先后与苏州科技大学、姑苏区、保护区政府等部门深入联系名城保护立法事宜,多次会同文史专家沈兰生进行古城墙保护现状调研,完成盘门古城墙倒塌事件调查报告,并向盘门景区等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

  同时,在向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古城墙的保护管理机制存在重大不足,导致职责不清、资金匮乏等问题,据此提出检察建议。同时,姑苏检察院还专题向市政府报送了报告《我市古城墙保护工作中存在三大瓶颈制约》。次年3月,姑苏区检察院参与了《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在该院及苏州市检察院的多方推动下,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城墙保护,要求落实各段城墙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抢救修复工作,消除一些安全隐患。阊门、金门段城墙已由市财政拨款30万元,落实街道牵头组织修复;胥门段城墙已初步清理了城墙构树,并修缮施工。之后,“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建议项目被列入2016年苏州市立法计划。今年2月21日,《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针对名城保护事后执法成本大、执法效果差的情况,下一步姑苏检察院还将在历史古迹较多的区域或单位挂牌成立名城保护工作站。  (记者时婷婷  通讯员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