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CPI预期调控目标为涨幅3%左右
12.02.2015 17:31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今年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2月11日召开的苏州全市价格工作会议上,各市、区及市有关单位向市政府递交了价格调控目标责任书。副市长王鸿声出席会议。
去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2.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累计取消、减免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金额1127.46万元。坚持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最低标准”制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624.11万元。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减少农产品物流成本3.99亿元。及时启动临时物价补贴机制,累计发放物价补贴1.03亿元,惠及群众31.19万人。扎实推进价格改革。全年全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共对82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实行经济制裁4867.49万元。共接受价格举报、投诉、咨询2016件,完成苏州粮油价格指数主要架构体系,启动苏州低价药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等。(尤薇)
今年苏州市价格改革重点
●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推进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实现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2015年年底前完善居民生活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式价格。
●加快实施环境价格改革,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推进城市施工场地扬尘排污收费制度。
●突出清费减负,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收费。
●推进重要民生价费改革,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鼓励民营资本兴办养老机构。
●稳妥推进公房租金改革,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和小区停车收费改革要求。 (尤薇)
编辑:兴乐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12.02.2015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