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警察对溺水儿童见死不救”?
警方细说过程:事实是主动施救并多次拨打120
昨天早上,一段“苏州警察对溺水儿童见死不救”的视频热曝网络。“没人性!”数千条网帖同声谴责。
在这段长达两分钟多的视频里,只见一个儿童躺在路边,一位母亲模样的妇女蹲在地上哭喊,“赶快救人啊!救人啊!”接着,一位赤膊、父亲模样的男子拎起孩子双腿,倒背在肩上。围观群众喊“让警车送医院,”可一旁的几位警察似乎无动于衷。该男子狠狠踹了苏州牌号“E0782”警车一脚,又嘴里骂着什么,走向一辆刚驶来的面包车。待车门“哗”地拉开,视频戛然而止。
有图有真相,苏州警察为何如此“冷血”?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事发地警方——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横塘派出所。
“视频的时间是7月27日,我就是负责处理此事的值班所长,能说得清楚。”副所长邱清田向记者细说原委——
“7月27日中午13时许,所里接到吴越路上发生单车交通事故的报警,便派警辅许仁男、李书凯前往处置。13时22分,当他俩赶到石湖花园小区东门、幸福街路口时,发现有20多人在围观。上前细看,见一对夫妇在抢救刚从旁边河里捞出的溺水儿子。他俩当即主动上前,并打开‘数码鹰’执法仪,用便携电台向所勤务指挥室报告,并呼叫同事替他俩处理交通事故。我赶紧安排1名民警驾驶苏‘E0782’巡逻车前往增援;又呼叫带班警辅尹玉泉带人赶去增援。”
邱清田调出通话记录,一边查阅,一边向记者详细介绍:13时25分,所指挥室第一次拨打120,请求急救车赶赴出事现场。13时29分,许仁男用自己手机又拨打了一次120。13时30分,所指挥室第二次拨打120催促。又过4分钟,即13时34分再次拨打120,但对方一直处于盲音状态。13时41分终于拨通,120告知“路不熟”,我们主动索要了司机手机号。13时43分,所指挥室拨通司机手机,被告知“急救车已到石湖大桥附近”,距事发地仅200多米。
“接到指令,我驾驶警摩约5分钟赶到现场,同许仁男、李书凯会合。”带班警辅尹玉泉告诉记者,我们帮助家长把溺水儿童倒拎起来,拍后背、倒积水,还借了两把伞给孩子遮阳。“这些都有监控为证!”尹玉泉痛心地说,尽管当时孩子父母在为其做人工呼吸,但我摘下眼镜细看,孩子的手心、脚心已经发紫,心想凶多吉少啊,当时就盼120车早点到。
老尹说,由于不知120车要走南北哪条路,为节省其找路时间,前后方一合计,又派两路警辅分守南北两座必经之桥:一是镇政府对面的晋源桥,二是南边的黑阳桥。“人同此心,谁家没有孩子?”老尹感慨道。
“其实,问题就出在最后两分钟上。”邱清田指着那段视频说,其拍摄时间是13时41分到42分,而13时45分120车就赶到了。如果不是路堵、路不熟,120车早到2分钟,就不会有如今的“视频风波”。
“当然,如果不了解前因后果,光看这2分钟视频,似乎真的是我们‘见死不救’,网民的愤怒我们能理解。”邱清田懊恼地说,也就是视频中那辆面包车出现的同时,120车其实也赶到了。
后来呢?记者问。“孩子和家长上120车后,所里还特意安排我去医院看望。”警官孙红根告诉记者,孩子被就近送到苏州市中医院抢救,但是,年仅7岁的孩子早已没了生命体征。
虎丘公安分局向记者出示了孩子的病历复印件,开头写道:“13时56分,溺水后呼吸心跳停止1小时。120急救车送我院,现场及救护运送途中持续心肺呼吸复苏。到我院急诊室,患儿已无生命体征。”也就是说,在一个小时之前的12点56分左右,这名溺水儿童心脏已经停止跳动。
虽然视频背后的真相已经大白,洗去了苏州警方的“不白之冤”。但为何没像网友所说的那样,当时直接把孩子抬上警车送医院呢?对此,多位参与现场处置的警员告诉记者,“不是我们惜用警车。一是因为120急救车已经来了,近在咫尺。二是警车上没有抢救设施和专业人员,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反而误事,当时只想着120很快就能赶到。”
对此,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张跃进昨晚向记者表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他已责成局纪检、督察部门对处警过程调查,如发现警员违纪行为,一定严肃查处,绝不护短,也欢迎社会监督。
本报记者林培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