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聚焦重点 财政改革呈现良好态势

15.08.2016  22:14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苏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改革目标,科学谋划、整体布局,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强力推进改革举措,切实抓好重点环节,全局改革呈现重点聚焦、难点突破、协调推进的良好态势。 

   上半年,我们始终坚持在顶层设计前提下全力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为形成全年改革亮点创造条件。  

   一是聚焦供给侧改革。 为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支持、财税支持和信贷支持,出台《苏州市降低企业成本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注重精准施策,提高改革效应,放大制度优势,上半年降低企业成本110亿元。 

   二是稳步推进税制改革。 做好全面“营改增”的对外宣传、口径解释、数据移交和征管保障工作,确保“第一张票”、“第一笔申报”的顺利完成,跟踪分析政策影响;做好资源税费改革的清理测算和税目税率建议,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做好特殊监管区域贸易多元化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争取。  

   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将四本预算功能分类的全部细化到“”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经济分类细化到“”级科目;重点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同时,重点推进区、县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出台《苏州市关于推进绩效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2017~2019年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启动市级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完成《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四是创新社会资本合作。 推广PPP模式,起草《苏州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加快PPP项目的申报、试点、论证和实施工作。目前,共有17个项目进入省PPP项目库,8个项目正在或已完成正式实施方案等报告的编制,部分项目已经进入采购阶段。 

   五是侧重民生领域改革。 加大生态补偿,牵头起草了新一轮生态补偿政策调整意见,全面提升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覆盖面,市级财政年投入资金突破1亿元;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区域环境补偿;创新医疗保险管理模式,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对护理服务建立第三方质量评价方法;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推动临时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设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基金,主要投放用于堤防护岸、河道整治等工程;创新财政支持“三农”举措,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农业信贷制度。  

   下半年,我们努力坚持统筹谋划,强化财政改革服务经济发展这个主轴,强化民生财政这个根本,协调推进各领域改革,进一步做好改革工作。  

  我们将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跟踪分析全面推行营改增对四大行业和整体经济社会的影响;围绕年初确定的全市财政收入目标,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部署;集中力量保障全市200个重大项目的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投资1500亿;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态文明、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统筹安排偿债准备金,有效化解市级平台偿债风险;加快实施金融支持自主创新,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资金高效、安全使用;进一步配合做好中关村、跨境电商等政策扩面共享;在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权力运行前提下,对区县依法行政考核;加快编制《苏州市财政局2017-2019三年改革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财政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助力推动苏州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