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子酒后在茶楼捅死顾客 茶楼老板要连带赔钱

01.04.2015  12:06

  新华报业网讯 因为琐事,男子酒后在茶楼刀捅另一顾客的左胸,致其心脏破裂死亡,事后死者家属将行凶男子和茶楼老板告上法院。茶楼老板对此觉得很冤:“人不是我伤的,茶楼生意还因此受到影响,我也是受害者。”茶楼经营者究竟有无责任?这起侵权责任纠纷经过一审、二审,最终茶楼经营者被判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因为一点小事就捅死人

  王菁经营一家茶楼,提供茶水、零食和点唱服务,男友魏学常在茶楼逗留。2013年5月的一天晚上,于军和两个朋友来茶楼喝茶,于军到吧台点歌时,摸了摸魏学的宠物狗。魏学很反感,就让于军不要碰。于军愤然回到座位,坐了一会就起身离开,走前指着魏学骂道:“你给我老实点。”喝了酒的魏学一听,冲出吧台就和于军叫骂推搡起来。

  推搡间,魏学抽出挂在裤腰上的折叠刀,捅向于军的左胸。见此情形,王菁连忙拨打了110和120。当晚,于军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12月,魏学因故意伤害罪被苏州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4月,于军的家属将魏学和王菁一同告上吴中法院,表示虽然魏学已被判刑,但其行为对于军的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王菁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费用共32万余元。

  王菁觉得很委屈,茶楼是其个人经营,并非和魏学合伙经营,并且她与魏学也无婚姻、同居关系,自己不应该担责。吴中法院审理后认为,魏学与王菁的关系与本案无关。王菁作为茶楼经营者,并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所要求的安全注意义务,对侵害行为及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王菁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对原告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最终,吴中法院判决魏学作为直接侵权人,赔偿原告2.4万余元;王菁对原告的全部损失32万余元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即赔偿6.5万余元。王菁不服上诉,苏州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娱乐场所负责人

   是治安第一责任人

  根据文化部及公安部管理办法规定,无论是专业从事歌曲点播服务的娱乐场所还是兼营歌舞、游艺项目的场所,均应受到娱乐场所相关规定的约束。这类场所由于人员混杂、饮酒者多,较易发生摩擦冲突,经营者要切实执行相关规定,维护好场所治安,担负起经营场所秩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作者:马俐何洁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