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20日正式实施 明确了责任方
13.03.2015 22:05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从13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将于3月20日正式实施,明确规定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委员是火车站区域的“总管”。
“由于特殊的区位特点,火车站区域管理涉及的部门多、力量杂、长效管理难度大。目前,该地区履行管理职责的单位有20多家,主要执法管理部门有11家,各种管理力量近千人。”苏州市姑苏区区委常委、党工委委员、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相炎介绍,由于多头管理,对“五小车”、无证摊贩、“拉客黄牛”等顽疾缺乏长效管理,火车站区域一直以来是苏州城市管理的难点区域。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管理机制、部门职责以及苏州火车站地区市容环境、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市场秩序等方面管理要求。《办法》规定,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委员会是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站管办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具体负责火车站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城管、公安、交通、运输、工商、民政、文化、旅游、消防等部门通过常驻、派驻及例行管理等方式参与火车站地区的统一管理。同时,《办法》对火车站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管理、社会治安及市场经营等公共秩序管理进行了禁止性规定,并重申性地明确了管理执法主体。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雨薇
编辑: 燕志华、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3.03.2015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