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游客泰国浮潜意外溺亡,旅行社被判赔60万

15.01.2015  14:39

  苏州一名女子跟团出国旅游意外身亡,家属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近日,该市吴中法院审结一起旅游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法院认定旅行社应承担主要责任,判决旅行社赔偿60余万元。

  2012年6月,关琳(化名)跟团出游泰国。根据协议,游客可在旅行社提供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旅游路线及景点,关琳在自己选择的浮潜项目中意外溺亡。其家属认为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决赔偿损失81万余元;旅行社认为关琳死亡,是因本身未遵守相关提示和安全告知。法院审理认为,尽管旅行社在出团通知中注明注意事项,但内容仅为一般提醒,无法使游客全面了解其中危险。事故发生后,因距离医院太远而耽误抢救时间,旅行社景点安排亦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定旅行社负事故85%的责任。

  法院提醒,跟团出境旅游前,游客要充分考察旅行社经营资质和旅游项目风险指数,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对高风险旅游项目,旅行社应将风险充分告知随团游客,制定应急方案,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游客意外身亡,旅行社被判赔60万

  (马俐 孟旭)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