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气象部门创建省文明单位赢得满堂红
在2016年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中,苏州气象部门包括市本局在内的8个市、区局全部被省文明委命名为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其中,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气象局为新命名表彰单位,苏州市局和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局经复查审核确认,为继续保留该荣誉称号单位,赢得创建省文明单位满堂彩。这是苏州气象部门首次全部获此殊荣,标志着苏州气象部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取得了新成效。
多年来,苏州气象部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立足创建标准和目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项创建工作有声有色、特色鲜明,连续多届获“苏州市文明行业”称号;始终坚持公共气象服务宗旨,以气象现代化建设为依托,着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为保障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项考核评比位居全省前列;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机制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结对共建、道德讲堂、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传播、慈善募捐、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爱心助学等各项道德教育和公益活动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夯实。
今后,全市气象部门将以获得此次殊荣为契机,紧密围绕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制、管理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始终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工作有序;按照苏州“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智慧气象建设进程,努力建成与苏州国际化、创新型大城市相适应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以“两学一做”为抓手,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营造高尚、博爱、奉献、健康的苏州气象人精神,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