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检察院通报:劫杀吴江女大学生嫌疑人被公诉
31.01.2015 11:48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备受关注的吴江失踪女大学生被害案有了新的进展。1月30日,苏州市检察院通报,因涉嫌犯抢劫罪,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对被告人王国庆提起公诉。
去年8月12日14时许,王国庆在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一村道边,持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尖刀捅刺被害人高某某数刀致其死亡,后劫得苹果手机、黄金项链等财物。办案检察官解释说,在这起案件中,王国庆是以杀人方法劫取财物,杀人是手段,抢劫是目的,刑法上叫牵连犯,所以是涉嫌抢劫罪。最高法的批复也明确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 莫小羽、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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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2015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