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检察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前行

26.02.2016  12:11

  法治建设,关键在党。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苏州市委提出“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建设先导区”的目标,明确以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为领航。

  苏州市检察院迅速制定《贯彻落实市委建设法治型党组织要求的实施意见》,出台28项举措,擎起检察机关探索“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新航标。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首先做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以身作则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能力和水平,促进公正司法。”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君悦说。

   公益诉讼等多措并举          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近日,由昆山市检察院支持起诉,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张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苏州中院正式宣判,判令被告张某支付场地污染修复费、调查费等合计156291.1元。该案系新《环保法》实施后,苏州市提起的首起公益诉讼案件。

  去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及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苏州成为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试点地区之一。随后,苏州市检察院及时出台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公益诉讼的范围、原则、程序等。全年共在生态环境等公益领域开展检察调查48次,以督促起诉等形式办理公益类案件5件,支持环保公益组织等主体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时推动了环保公益组织、环境修复基金等的设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昆山模式”“苏州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调查机制”分别被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优秀事例。

  同时成立金融检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办理外国人犯罪、名城保护等专门工作室,实行案件集中办理、专业化办理,提升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的效果。

   互联网+检察    苏州走在前列

  2015年7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互联网+检察工作”会议上,王君悦作为受邀参加经验交流的三家地方检察院检察长之一,和与会者分享了苏州检察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经验。“探索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和技术,促进互联网与检察业务、检务公开、检察为民深度融合,破解检察工作难题,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主业,也是“互联网+”最应发力的地方。

  “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由苏州检察机关牵头研发,实现全面全程跨部门网上办案,大大提高诉讼效率,打造了政法机关之间的信息“高速路”。

  2014年5月,平台得到中央政法委高度认可,并把苏州列入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试点地区。如今,全市办理刑事案件在“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流转率达98.3%,变革传统办案模式的同时,也倒逼公正规范司法。

  去年,该市检察机关作出预防调查15项、类案分析13件,针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新问题提出有效建议和举措,这些成果全部依托“政法大数据”分析研判所得。

  建立在市检察院的“政法信息数据中心”及虎丘区检察院的“灾备中心”,“链路”苏州各政法单位数据交换,提供刑事案件统计分析、监控管理、态势研判、风险预警、辅助决策等,最大限度发挥这些数据的价值。

  借助“政法大数据”,又拓展出个性化应用。开发取保候审人员网上管控系统、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检委会议事系统、羁押必要性审查系统等软件,深挖数据资源,提高司法办案的针对性、有效性。

  与此同时,“互联网+”也为检务公开、检察便民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检察机关直接通过微博、微信、案件信息公开网等方式实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实现社会知情权、监督权。

   规范司法行为      让群众真正感受公平正义

  “我当律师二十多年,第一次体验电子阅卷是在吴江检察院,第一次领到案卷光盘是在姑苏检察院,这些年在苏州检察机关看到很多转变。”去年,在苏州市检察院召开的律师座谈会上,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华仁根一番话引得在座律师纷纷点头。他的感受印证了该市检察机关2015年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规范司法行为是公平正义的根基。苏州检察机关采取自查、互查、上下评查等方法,对近两年来办理的29285件案件全面排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收集建议意见60余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7大类19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落实整改到位。

  为从源头上防止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结合发现的问题扎紧制度“篱笆”。张家港市检察院探索编制《司法规范化标准化手册》,细化操作标准,为各项司法行为确立统一尺度。常熟市检察院整合各种信息化办案资源,建立刑检办案指挥中心,实现对案件提审讯问、当事人接待、重大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等的实时监控。太仓市检察院出台《刑事案件流程监管暂行办法》,重点加强对办案期限和流程的监督。

  主动接受监督“倒逼”公正规范司法,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对166名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七种情形”告知;探索建立社会评议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对243件拟公开审查的案件进行监督评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97次,召开检察工作通报会70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