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天堂”之美 苏州检察强化民行监督完善生态司法保护
王鲁坤/制图
400多吨含有大量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泥,被倒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胜浦镇的废弃码头上。7月6日,这起由苏州市工业园区检察院督促并支持起诉的环境污染案终于宣判,法院判处污染企业等被告人向胜浦镇街道办事处赔偿修复款94万余元。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好山好水好苏州,优美的环境是苏州的响亮名片。然而,近年来,太湖西山垃圾倾倒案、昆山淀山湖垃圾填埋案、京杭大运河硫酸污染案……屡见报端的污染事件痛敲苏州市民的心弦。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监督手段,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有效守护了“天堂”之美。
一个电话打开环保检察破题之路
“我想举报某化工厂非法排污,听说检察院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想问问检察院能把排污企业起诉吗?”苏州市检察院民行处长杨兴权现在还记得这个电话。挂了电话,他思考良久:关心环保的人那么多,可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和环保的关系,大部分人却不了解,这也制约了监督范围的拓展。如何拓宽监督视野,更有效杜绝环境污染?
他想到向研究要答案。没过多久,经最高检批复同意,“民行检察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苏州)中心”成立了,以苏州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的机制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检察调查。
目前,中心选取环太湖保护、沿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古城环境保护以及小型企业污染等课题展开调查,并通过推动检察调查报告转化为人大、政府决策,开展有效的法律监督。今年2月,《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正是由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对古城墙现状的调查报告转化为人大代表提案并最终推动的。
2016年11月21日,昆山市环保公益金专用账户收到了某农化公司染污环境后支付的5255万元环境修复款,而这个账户,是由昆山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官筹建。2013年法律尚未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更符合法律要求。于是,昆山市检察院发动社会热心人士,积极筹建了“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联合会”,设立“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用账户,保障环境修复费用的专款专用。后来,“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昆山模式”被国家环保部和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
现在,公益诉讼已成为检察机关开展环保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苏州市检察机关共履行环境类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3件,提起诉讼6件,1件已于近日调解结案,行为人自愿偿付修复环境的全部费用。
“一盘棋”格局成为环保检察标配
看似平坦的一块近八亩大的农用地,表面是土壤,空气里却漂浮着诡异的臭味。接到城管消息后,太仓市检察院驻港区检察室负责人沈建新来到现场,看到挖掘机铲开表面土壤后挖起的建筑和生活垃圾混合物,立刻联合民行科检察官展开调查。
正是因为有检察室这个“前哨”,针对大量异地建筑垃圾被倾倒污染农田的情况,太仓市检察院迅速向环保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函告垃圾来源地的城管局协调跨境垃圾偷倒防控工作,目前建筑垃圾已基本清理到位。
不仅在太仓,全苏州市范围23个区镇检察室都参与到线索督查中来,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市检察机关的大事。为提升整体监督能力,苏州市检察机关摒弃了以往单兵作战的方法,从开展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的横向协作,到打通上下两级检察机关的纵向壁垒,打通网络化的监督通道,大大延伸了监督触角。
苏州市检察机关从环境污染的地理位置和污染特点出发,以太湖、城市河道、长江流域、古城风貌、中小企业污染等五大领域为依据,打破检察监督的行政区划,整合全市检察资源,建立以监督对象为中心的监督格局。
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北邻长江,三地检察院共同筑起沿长江流域的环境法律监督的检察防线;苏州市吴江区与吴中区检察院则发挥背靠太湖的优势,强化协作,齐抓共管,落实太湖环保司法监督职责。
检察官是如何参与治理的呢?昆山市检察院民行科长赵庆介绍,检察机关在厘清行政执法的重点环节和执法漏洞基础上,向相关企业主和行政执法人员提示法律风险、分析法律责任,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相互借力。
在昆山高新区清水港污染治理中,环保局主动要求检察官介入污染治理。“检察官的参与令治理工作加速提效。”昆山市环保局法制科科长孔谷雨有感而发。
“守护姿势”从来不止一种
企业向淀山湖垃圾填埋厂倾倒危险废物,1700平方米的场地内填埋了大量油汀类毒物。在这起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中,昆山市检察院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向污染源头企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同时也没有放弃劝说污染企业主动修复。因为公益诉讼历时较长,势必会失去治理污染的最佳时机。
2016年5月,污染企业接到法院传票,为降低社会影响,同意支付全部修复费用。随后,当地政府与污染企业签署监管责任意见书,案件撤案,半年后相关款项全部到位。
“检察调查、走访约谈、支持起诉……我们用了能用的所有手段,只为第一时间修复环境。也因为采用了刚柔并济的多元措施,污染企业最终愿意全面配合修复工作。”赵庆说。
事实上,“多元化”立体监督,早就是苏州检察机关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标配。采取四步走监督方式:检察调查、走访约谈、检察建议、公益诉讼;还有种类齐备的检察建议,包括督促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行为、改进工作、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
三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分别针对土地、河道、湖泊、噪音、古城保护提供法律分析意见(调研报告)21篇、政府督办9件、检察建议68份、提出公益诉讼6件,形成四位一体的立体化环境检察监督体系。
有效监督带来的影响不止于个案,更影响了行政大环境。太仓市检察机关发现非法养殖场使用泔水违法养殖、运输、出售生猪,威胁当地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通过督促履行职责,推动苏州全市动物防疫监督和执法大排查,太仓市委以此为契机下发《太仓市城乡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从个案的法律监督,到行政建制立法,苏州市检察机关的环保路越走越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