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口岸严防寨卡病毒入侵

10.03.2016  18:55

  3月2日,质检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公告(2016年第20号),防控寨卡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苏州新区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公告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严防寨卡病毒通过新区口岸入侵。

  据悉,苏州新区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向有关单位发放有关寨卡病毒病的宣传单;通过网络等方式,介绍公告和寨卡病毒病有关知识对来自有报告本地感染病例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进行严格的检疫查验;对来自有报告本地感染病例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工具和集装箱没有灭蚊处理证明的,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立即监督有关部门实施灭蚊处理;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工作,督促口岸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灭蚊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场所,降低口岸蚊虫密度。防止蚊虫在口岸传播寨卡病毒病等传染病。(谢春明)

编辑: x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