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推广绿色殡葬方式 生态葬近四年补贴1500万
昨天,市民政局召开发布会,介绍本市节地葬情况。到2015年末,全市各经营性公墓均可提供一种或多种节地生态安葬形式,所有经营性公墓绿色殡葬比例占存量土地30%以上、小型墓占标准墓比例40%以上。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先进殡葬理念,着力转变传统的丧葬观念,培育绿色、文明、健康的现代安葬观念和行为习惯,少占地、不占地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已逐步被广大群众所认知和接受。
为推动殡葬改革,打造“惠民殡葬”
“绿色殡葬”“文明殡葬”,《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规定了自2003年6月起不再新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全市各县级市(区)以镇、街道为单位建设了公益性骨灰堂,为辖区村(居)民提供更加优质、节地、惠民的骨灰安放服务。由于我市各经营性公墓的存量土地有限,公益性公墓的存量土地基本用完,倒逼骨灰安葬开始由入土为安向入室存放转变。截至2015年底,全市入室存放57.25万份骨灰,节约土地约3000余亩。
2011年8月我市出台《苏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含符合一定条件外地来苏人员)的基本殡仪服务保障体系,2012年5月,我市颁布的《苏州市区推行绿色殡葬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了苏州市区户籍居(村)民去世后将骨灰撒海或以树葬、可降解骨灰盒葬、花坛葬、壁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方式处理骨灰方法的,可享受政府补贴。其中:骨灰撒海、树葬、可降解骨灰盒葬每例补贴2000元;花坛葬、壁葬每例补贴1000元。截至目前,我市已实施树葬13374例、花坛葬2431例、草坪葬12082例、壁葬5734例和海葬112例,共补贴1500余万元,节约土地约7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