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把好“三关”加强律师事务所分所监管

30.11.2015  16:25

苏州市针对律师事务所分所存在设立程序不严、管理松散等突出问题,采取专门措施,把好“三关”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一是把好准入关。 支持管理规范、实力强、影响大的规模所发展分所。积极稳妥引进北京、上海等地省外知名大所、强所来苏州设立分所,带来先进管理经验和业务理念,促进苏州律师事业发展整体水平的提升。严格把关,对管理一般、实力不强、仅仅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进行引导规劝,杜绝分所设立的随意性,避免分所存续的短期现象,减少分所设立后的管理压力。

二是把好管理关。 督促分所依照法律规章和总所章程,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分所加强与总所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建立覆盖总所和分所的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积极推广上海锦天城苏州分所导入“必智律师事务所综合管理系统”的先进做法。加强对分所派驻律师及负责人的监管,保持派驻律师的相对稳定。坚持年度检查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通过年度检查考核以及常态化的分所检查指导,推动分所加强规范化建设。对于管理松散混乱或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分所,限期进行整改,督促其及时改正,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年度考核中存在问题较多或年内遭到有效投诉的分所,市司法局向其总所函告有关情况,敦促加强监管。加强投诉查处力度。投诉案件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复,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在投诉查处工作中,坚持分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整改,并将该分所列为年度检查考核重点对象,进行检查监督。

三是把好培训关。 加强各市、区司法局律师管理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律师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业务技能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分所负责人的培训。举办分所负责人培训班,邀请北京、上海一些大所强所的负责人传授管理经验,邀请本市管理规范的分所负责人进行经验交流,提高分所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