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积极打造法律援助全覆盖体系

18.01.2016  09:29

  苏州市积极打造法律援助全覆盖体系
  近年来,苏州市司法局积极打造法律援助全覆盖服务网络和体系,实施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惠及更多困难群体。
  一是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2013年1月,以苏州市政府文件形式,将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由低保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成为全国较早以最低工资标准申请法律援助的城市,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实施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分别于2014年3月、2015年7月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办法,率先将司法鉴定、公证业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制度,大大拓宽弱势群体维权受益面。
  三是开展非政府保障法律援助。2015年依托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创造性开展非政府保障法律援助项目,对不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和范围内,但确实经济困难需要给予法律援助的给予补贴,最大限度覆盖低收入人群。
  四是构建覆盖全领域的服务网络。建设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社区、村联络点或联络员,与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构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工作网络,实现地域全覆盖。在所有的看守所建立法援工作站、团及以上驻军建立34个军人军属法援工作站,组建7个少数民族法援工作站,不断畅通刑事犯罪嫌疑人、军人军属、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援助渠道。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