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成效显著

05.05.2015  09:43

  自2014年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来,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刑事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属法律咨询777起,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3件,为在押人员进行集中法制宣讲和现场法律咨询2场,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了在押人合法权益。

  一是创新服务模式。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服务外包给一家律师事务所,并与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权利义务。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指导律师事务所制定《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工作站工作规则》和《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工作站执行秘书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站程序,保证服务高效性和规范性,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为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制定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工作站年度考评细则,完善考评机制。从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投诉情况等三个方面9个项目进行量化考评,有效提升特殊人群援助服务质效。

  苏司轩

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