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市村均年收入776万元
据苏州市委农办资料显示,“十二五”时期,苏州市注重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农场等协调发展的多元经营主体,鼓励因地制宜推进以村级集体统一经营为主的现代农业经营创新形式。目前,全市由村级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农场、合作农场等规模接近28万亩,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又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同时,加快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农地规范流转和规模经营机制,全市累计已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744家,入股面积121万亩,占农民承包土地面积的56%,占全市农地流转总面积的61%。
“十二五”时期,苏州市根据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省委、省政府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试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动各项改革,促进了共同富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的成效。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7万元,增长9%;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超过1610亿元,增长8.05%,村级集体年稳定性收入村均达776万元,增长8%。而在“十一五”期末,苏州市农村集体总资产突破900亿元,村均收入448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4460元。
苏州市还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加快推进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重点领域改革。按照确权、赋能、搞活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和“政经分开”改革试点。全市新一轮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顺利推进,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相城区已全面完成了阶段性清理任务,昆山市、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2015年年底基本完成,吴江区、高新区、姑苏区2016年年内完成。按照“年内有不少于50%的村”“至2016年全面完成”的目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全市应开展的648个村已全部启动。全市2015年年内新增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试点村(社区)369个,累计完成777个,占全市村(涉农社区)总数的59.5%;新增“政经分开”改革试点村(社区)100个,累计完成158个。
“十二五”时期,苏州市扎实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水平。全市村庄规划数量基本确定,全市村庄总数14253个,其中发展村庄3358个(重点村2842个、特色村516个)、一般村庄10859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85个、三星级康居乡村36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