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 年规划》
日前,苏州市政府召开第51次常务会议,对《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 2016—2020年规划(草案)》进行审议,市政府全体领导、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市委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2016—2020年,是苏州全面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争当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科学制定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步筹划的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对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服务苏州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15年4月,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力量,对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状况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并对全国一些城市和地区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学习研究,起草《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国苏州门户网、苏州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并先后五次邀请全国、省内和市内的24名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四次将《规划(征求意见稿)》转发党委、政府部门和各县市区征求意见和建议,经若干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该《规划》草案。
曲福田市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政府政治文明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更是政府转型升级、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出台《规划》十分必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确定的五年规划任务,加快任务分解、责任落实,明确重点,找准突破口,加强督查,真正将规划落到实处,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下一步,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建议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