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常熟重大决策目录规范管理雏形初显

15.05.2018  21:54

2017年,苏州常熟市被苏州市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标准化体系化试点单位。以此为契机,苏州常熟市着力从项目申报、审核确定、实时网上运行等方面入手,形成目录管理规范运行模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网上运行程序。2017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升级改造,严格按照《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步骤设置工作流程,从建议项目的申报、审核、确定、公布,到六个必经程序的论证、相关单位的二次审核,以及决策实施后评估全程格式固化,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实现内外网双向互动推送,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有效防止决策后补充资料和事后录入的弊端。

二是规范决策事项报送。将属于决策范围的项目应报未报的情形,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指标,提高职能部门报送自觉性。以市级机关年度“十项”重点工作为抓手,2018年在各部门主动报送建议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对照筛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落实部门补报市级决策建议项目8项,有效杜绝决策项目游离目录管理之外的现象。

三是规范项目审核程序。落实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核责任,对于部门上报的决策建议项目,由市政府办组织监委、发改、财政、法制、维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分管市领导进行复审,经市政府集体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审核部门和人员对各自意见负责,全程网上留痕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