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市政府转发“七五”普法规划

03.09.2016  00:09

日前,苏州市委 、市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苏州市“七五”普法规划以“发力更准、内容更新、效果更好”为目标定位,与以往普法规划相比呈现6大特点: 一是 突出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 从苏州实际出发,将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市民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强调权利(力)与义务的统一。 三是 将党内法规作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将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纳入整体普法体系,以强化党员干部的遵章守纪意识和引领示范作用。 四是 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避免普法责任虚化,确保普法工作任务的真正落实。 五是 强调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渠道和传播方式推进普法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人心。  六是 保障更加有力,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查考核、夯实基层基础等要求;与市财政局沟通,明确了普法经费:即按所辖地区常住人口计算,苏州市级每人每年不低于0.33元(“六五”是0.30元),各县级市(区)每人每年不低于1.2元(“六五”是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