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补偿的地方条例
“今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内容精炼,亮点频出”,昨天下午,来自常熟市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秦卫星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方面有前瞻性,对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源头管理,在服务大局上积极主动,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在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进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立法机制 营造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科学立法机制,有效推动重点领域的精细化立法,确保本市的重大改革决策于法有据,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提出制定《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将我市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生态补偿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巩固和提升了我市深化生态改革的重要理论与实践成果。 2014年,重新制定了《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使法规的适用范围由城市拓展到全市城乡,实现了全市排水管理的全覆盖,为保护和加强我市城乡排水管理、有效改善苏州水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坚持“立、改、废”并举,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提出了对《苏州市献血条例》《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改建议。
遵循发展规律 推进新常态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深刻理解和把握新常态的内涵与要求,推动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的新理念,遵循发展规律,坚定发展信心,深化改革转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监督政府工作的重点,就是要为人民管好政府的“钱袋子”,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推进预算的科学化和决算的公开化。
主动引领新常态,是苏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政府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强调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积极提出应对措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转移到制度创新上来,摆脱对传统发展模式的依赖,实现经济增长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开创新常态下苏州发展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进步,要求政府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企业发展,更好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一批实力强、影响大的地标型科技企业不断成长,带动新兴科技产业不断集聚。
扎实推动生态空间保护推动美丽苏州建设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定走在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化的前沿,每年抓住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几个热点问题进行推动落实,逐年取得新成效。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有效保护‘四个百万亩’,进一步提升苏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决定”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公示动态平衡情况;要求严格实行土地“占补平衡”制度,必须做到“先补后占”;推动政府制定生态补偿方面的具体奖惩措施,提高生态地区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对“四规融合”工作开展调研,要求以苏州被列为国家第一批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文明保护规划的有机融合,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科学确定功能定位,统一“保护”和“建设”的蓝图。扎实推动水环境治理,要求制定高标准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展示水文化,做好水文章,不断擦亮苏州“东方水城”的城市名片。
注重民生改善 果普惠于民推动发展成
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聚焦实事项目建设,对2014年实事项目建设从选题到实施到结果进行全过程关注,要求切实加强对实事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单位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苏州已迈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是普惠民生的大事。市人大常委会在连续多年跟踪督办“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议案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市政府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覆盖面,扩大援助对象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制订相应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养老载体建设,为有效推进居家养老搭建好服务平台。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