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司法局首聘法律顾问

25.03.2015  21:01

3月18日下午,苏州市司法局举行法律顾问签约仪式,聘请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陈仪律师为苏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聘期一年。苏州市司法局局长朱正与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城共同在聘用合同上签字,随后,朱正局长为陈仪律师颁发聘书。

苏州市司法局聘请法律顾问,旨在促进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法律顾问将围绕市司法局的具体职能,在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四大职能相关的涉法事务中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对在政府部门中推广法律顾问制度将起到示范作用。此次聘用体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陈仪律师是学者型律师,专攻行政法学,兼备理论功底与实务经验;二是注重保障法律顾问的合法权益,聘用合同对法律顾问享有的独立发表权、资料查阅权、获取报酬权等均作详细规定;三是注重法律顾问作用最大化,聘用合同对法律顾问在法律审查、项目谈判、文书起草、事务代理、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等法律服务作了规定,实现法律顾问作用最大化。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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