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发布《艺术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11.03.2015  11:49

      苏州市教育局最近发布了《苏州市“青少年艺术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对全市的艺术教育提出了新要求,确定了新目标。从今年起,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将配齐配足合格的艺术教师,艺术教育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丰富艺术课程资源,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中等职业学校结合专业特点开设灵活多样的艺术课,课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率达到100%,各级学校的艺术教育相互衔接,到2020年前全市的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将达到60%以上。
  《意见》制定了七项实施内容,即深化艺术教育课程改革、提升艺术教师综合素养、开展艺术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学生艺术社团品牌建设、深化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营造和美的校园文化环境、探索多样的艺术教育评价制度。
  《意见》要求学校必须上好国家规定的艺术课程,比如学前教育,要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接受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启蒙教育活动,小学、初中的艺术课不仅要开齐、开足,开课率必须达到100%,还得上好。在这同时,学校要因地制宜,开发具有地域、校本特色的艺术课程,创新艺术教育教学的方式。
  从现在起,各校都要形成一支数量保证、质量较高、一专多能,并具有综合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技术的教师队伍。有关部门将加强艺术教师岗位职务培训,组织骨干教师国内外交流学习,每学年都开设有主题的公开教学展示,三年搞一轮艺术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质课评比,建设名师工作室,建好艺术教研员队伍,抽测艺术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专业技能,定期向社会推出艺术教师的作品,展示他们的水平。
  2011年春,教育部在全国的小学、初中开始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及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意见》要求各校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创新活动的内容、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活动。要求学校每年必须举办一次校园艺术节,同时积极参与教育部门每两年一次组织开展的少儿艺术节,每三年一次举办的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一年一度的市高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等活动,推进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等。各校进一步普及合唱、舞蹈、器乐、绘画、手工制作等艺术项目,组建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开创特色艺术社团,有关部门将对现有学生艺术社团进行调研评估。此外,《意见》还要求各校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营造和美的校园文化环境。
  《意见》表明苏州市将深化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继续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苏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特色学校在地区的辐射作用,力争在2020年前,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达60%以上。
  苏州市将探索多样的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并且从今年起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苏州市还将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各校将重点自评本校艺术课程的开课率、课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率、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的艺术素质等,同时向社会公示自评结果。今年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艺术课程开课情况、课外艺术活动情况以及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定期评估制度情况等,然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上报的年度报告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