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18.11.2016  16:39

  为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近日,苏州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明确建立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主要内容,以构建法务工作组织体系为依托,把全面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作为完善企业内控体系的重点工程。
  《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各市属国有企业均要建立相应的法制工作机构,机构设置率和人员配备率均达到100%,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企业重要决策、经济合同和协议、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要实现100%。
  按照《通知》要求,下一步,苏州市属国有企业将落实法制建设七项任务:一是全面提高企业依法治企能力;二是规范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三是配备合格企业法律顾问;四是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五是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机制;六是加强企业法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