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加强地名管理工作
近年来,苏州市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先行先试,不断加强地名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落实吴文化地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第一批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的编制工作,先后批准公布了《苏州市区第一批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苏州市区第一批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吴江区部分)》《张家港市第一批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常熟市第一批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共收录自然地理实体地名、行政区域地名、道路地名、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等1992条。昆山、太仓两市的保护名录也正在编制中,将于2016年底前批准公布。
二是完成“智慧苏州公共地名地址数据中心”建设。该项目被民政部列为全国标准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建设项目之一。“数据中心”将民政部门的地名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公安部门的标准地址数据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以此实现地名信息公共服务基础数据与公安标准地址库数据的相互对接、调取,并在今后不断扩展与其他行业部门的地理数据系统的互访,从而形成全市完整、统一的标准地名地址数据源,实现以此数据源为基础的信息互通共享。该项目的建成,将对推进地名标准化、推广使用标准地名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是强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自国务院部署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以来,苏州市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加强普查队伍建设,基本完成了搜集、整理资料,编写、完善地名调查目录,预填普查地名登记表等任务,目前,苏州全市已收录11大类44子类71小类共95112条地名,完成普查地名登记表预填74896条,外业调查已完成全部工作量的46%;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理工作,确保地名普查成果质量;制定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按照“边普查、边应用”的原则,先后完成或正在组织编制“苏州政区图集”“苏州城市标准地名图”、“苏州市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张家港卷)”“常熟市政区图”“常熟市城区地名图”“太仓市地名志”“太仓地名掌故辑录”“昆山市地名录”等地名图、录、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