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出台政策鼓励困难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12.10.2017  14:40

      为打好救助政策“组合拳”,促进社会救助制度与开发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困难群众在“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日前,苏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人员扣减部分就业成本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本市低保对象就业救助制度,鼓励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通知》明确,月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或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及外出务工的低保对象,可申请享受就业成本扣减待遇,扣减标准为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其余部分计入家庭收入。

      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降低低保对象因就业带来的交通、就餐、通信等成本,减轻部分低保对象的就业顾虑,不断增强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就业意愿与就业稳定性。经测算,目前苏州全市约1400名低保对象将率先享受政策利好,降低就业成本,增加家庭收入。
 

无锡精准救助政策创制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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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多措并举助力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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