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苏州市出口企业可在上海口岸直放

01.06.2015  13:32
          按照江苏检验检疫局统一部署,6月1日起,苏州地区出口货物从上海口岸启运的,将正式实施出口直放和无纸化通关改革,此举将为企业进一步简化出口通关手续,提升通关效率。   据了解,此次能享受出口直放的货物是列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货物。“负面清单”包括:活动物(HS编码01章);散装货物、危险货物及其包装;出口援外物资;在口岸需更换包装、分批出运或重新拼装的;需在口岸实施监装的出口双边协议装运前检验商品;市场采购备案单位分类管理类别在三类及以下的;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必须在口岸查验、检验检疫、实施适载检验、监装或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货物。   今后,苏州地区符合出口直放条件的货物,企业可凭苏州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电子通关单,直接在上海通关,也可选择传统的“电子转单,口岸换证”放行方式。对在苏州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直放货物,企业凭通关单电子数据向上海海关直接报关,无需在上海办理报检手续。   实施出口直放和无纸化通关,可为苏州出口企业节省一半的申报时间和费用,降低苏州出口货物在上海口岸的查验比例,缩短口岸滞留时间,平均每批货物节约口岸通关时间0.5天、减少费用100元。据统计,苏州地区约1000家出口企业将享受此项政策红利,预计全年可节省申报、滞港时间超过1.5万天。   据了解,苏州检验检疫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相关部门的合作力度,将在6月1日成功实现出口直放机制的基础上,尽快推行进口货物直通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