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调解化解纠纷超十万件
苏州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两级调处中心共开展纠纷排查56048次,调解纠纷108404件,调解成功108686件,调处成功率达99.8 %,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抓调解组织全覆盖。我市积极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工作体系,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7403个,其中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9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1996个,建成率100%,采用独建或联建形式建立的企业人民调解组织4432个,基本实现有效覆盖。2015年,市司法局还与市教育局、工商联、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合作,设立了校园、商会、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市级层面已在劳动争议、物业、医患、婚姻家庭、消费、环保等9大专业性纠纷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有人民调解。
二抓业务规范化建设。在我市规范化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率均达到90%以上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工作实效的发挥。并按照《苏州市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加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尤其突出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人民调解格式文书的规范化,强化依法调解的理念。
三抓调解员队伍建设。一方面,按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5:2:1的比例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派驻式调解工作室至少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员29415人,其中专职调解员3563人。另一方面,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突出分类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市级商会、校园人民调解员培训,各市、区分别按照镇(街道)、村(社区)、专业性等不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实际,分别开展培训,全市共开展调解员培训近3万人次,努力打造一支基础扎实且术业有专攻的人民调解队伍。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坚持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突出抓好重点时节排查,做到预警及时、把握主动、处置稳妥。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假期和世乒赛、抗战胜利70周年、“16+1” 领导人峰会等重点时段,开展以预防群体性事件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今年,我市还将继续推进高速、轨道交通、旅游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化公调、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