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实现粮食安全责任制“一市四县三区”全覆盖

15.03.2016  19:22

 

去年9月30日,苏州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今年2月22日,《苏州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正式印发。根据文件精神,苏州市粮食局积极推动各市、区政府抓紧制订出台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经过近五个月的努力,目前,苏州市县两级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全部出台,实现了“一市四县三区”全覆盖。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应。苏州市高度重视地方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抢占先机,提早研究,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文件起草工作,并第一时间报请市政府讨论通过,成为全省首家全面出台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的地级市。同时,加强与各市、区粮食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为各地研究制订实施意见提供业务指导与帮助,并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效,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及时出台,为苏州“国家粮安工程建设试点示范市”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