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仓市“三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18.03.2016  10:50

  太仓市自2013年7月贯彻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来,已有93家单位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另有17家分公司登记备案,劳务派遣工6180人。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2016年2月底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太仓市现已控制在8%,引导劳务派遣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在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严格监管劳务派遣市场。规范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法:要求经营劳务派遣的单位必须具备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资质条件,才能够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促使其正规化;另一方面,对无证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规范了劳务派遣经营市场,杜绝了无证经营现象,促进了劳务派遣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采取两手抓的方法:一手抓派遣公司。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日常业务监管,掌握其劳务派遣协议签订、用工退工、工资发放、社保参缴等派遣情况,在源头上对派遣行为进行规范;一手抓用工单位。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监督指导,全面掌握用工数量、基本信息、变化调整、岗位分布等情况,指导企业合理规范的在三性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工。目前,太仓市劳务派遣用工得到很大程度的规范,克扣工资、不交社保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在越来越少,涉及劳务派遣的劳资纠纷明显减少。

  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通过摸底掌握了各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排查出了超比例单位10家。人社部门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单位,主动与其联系对接、讲解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制定方案,通过转正、服务外包、自然减少等方式控制用工比例,并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落实专人对方案执行情况及进度进行跟踪,每月上报。通过努力,目前全市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控制在8%,达到了要求。因为准备充分,方案合理,没有出现大规模的退工和裁员情况,确保了职工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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