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税积极推动惠企政策落地

21.04.2016  09:15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为0.5%。同时,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这两项优惠政策,预计可分别为苏州企业和个人年均减少失业保险费、防洪保安资金约5.87亿元、10亿元,合计年减负约15.87亿元。   为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苏州地税认真解读政策,制定详细落实计划,将专业性强的政策与日常生活事例相结合,以新颖、有趣、独特的形式推介给纳税人。同时,依托纳税人之家、行业协会,举办专场辅导会、专家访谈、税企对话等活动,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个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