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二手房违约案件激增 房产证遗失成借口

14.03.2016  13:46

  2015年下半年,苏州工业园区房价突飞猛进,短期内持续暴涨,导致二手房买卖中的违约现象猛增。房主李先生与买方签下购房合同后,发现房价暴涨,便以房产证遗失为借口拖着不卖。最后,还将买方抢先告上法庭。

  2015年5月,住在工业园区某小区的李先生与妻子商量,将现住的房子卖掉,换个面积大点的房子。征得妻子同意后,他便将房子挂到网上出售。李先生的房子面积80多平方米,由于小区周边交通便利、配套齐全,一经挂出,就引来许多人询问。见此情状,李先生夫妇心中大喜,想着能卖个好价钱。

  经过房产中介公司推荐,市民杨先生看中了他的房子,两人见面后经过商谈,李先生同意以总价1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产,两人当即签下合同,杨先生先支付10万元定金,尾款支付完毕后办理过户手续。

  没曾想到的是,合同签下不到半个月,园区房价就像坐了火箭,嗖嗖地往上涨。李先生所在小区的房价,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突破了每平米两万元大关。李先生算了一下,如果此时将房子卖掉就会亏了近100万元。

  李先生与妻子商量后决定,这房子不能卖,但是合同已经签了,对方肯定不同意,处理不好自己可能还会惹上官司。仔细考虑后,李先生以房产证遗失要补办为借口,玩起了拖延战术。

  买家杨先生意识到对方可能不想卖房子了。于是天天催促,但是,李先生就是不理他。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李先生率先以杨先生不支付剩余房款为由。将他告上了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由杨先生支付违约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遗失房产证并未予补办,缺乏正当理由,属于阻却房屋买卖合同交易正常进行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审理中,杨先生依法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李先生配合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

  最终,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杨先生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剩余房款后,李先生即应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另外,还判决卖家李先生向买家杨某支付违约金2万元。

  2015年,工业园区房价突飞猛进,尤其是下半年以来,房价短期内持续暴涨,上涨幅度甚至超过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这一现象却导致二手房买卖中的卖家违约比比皆是。

  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统计,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的六个月里,苏州工业园区共受理二手房买卖纠纷13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24件,翻了近10倍。通过对大量新增二手房买卖案件的分析,发现绝大多数案件都是由于房价短期暴涨后,卖家因后悔而出现恶意违约,从而引发纠纷。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