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四大平台”推进律师以案释法
27.07.2016 01:0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苏州市司法局积极搭建“四大平台”,有效推动全市律师行业以案释法工作的开展。
一是案例报送平台。 在全市律师行业建立典型案例定期报送制度,明确各市、区司法局和直属所的联络员并要求各市、区司法局每月至少报送1条具有普遍性、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例,市直属律师事务所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实现了律师说法工作的长效化运作。目前,已经形成了包含近300条典型案例的集合,成为市局重要的普法宣传素材。
二是纸媒专栏平台。 与《苏州日报》社开展长期合作,开辟并逐步完善了律师“以案说法”专栏,每月刊选1-2篇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民商事典型案例,由资深律师通过案件回顾和法律分析,为群众释难答疑,宣传重点法律法规,促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去年6月以来,《苏州日报》“以案说法”专栏已刊登10余篇典型案例,受到众多群众读者的欢迎。
三是广电服务平台。 与苏州市广电总台合作,加强市广电总台律师服务团建设,进一步提升律师参与《非常帮忙》、《金牌老娘舅》等广电总台节目开展案件点评、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活动的服务质量,其中,自《金牌老娘舅》开播以来,已制作播出150余期。在电视节目中,律师通过解答群众反映突出的疑难复杂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帮助群众解决纠纷,扩大以案释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成效。
四是新媒体宣传平台。 新媒体是律师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为发挥新媒体宣传征地作用,律师以案释法工作将依托市司法局、市律协官网、市法治文化网、12348网站以及“e同说法”、“苏州普法”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资源,进一步扩大群众覆盖面,根据群众事迹需求定期在新媒体平台上推送律师说法案例。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7.07.2016 01:05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