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养融合惠及高龄老人
日前,苏州市新四军研究会心悦艺术团的全体团员来到胥江街道泰南社区,为居民朋友送上革命歌曲大联唱,精彩的节目一下子把现场老听众带回到了当年的岁月。据悉,心悦艺术团成立于2008年,由66岁的业余文艺爱好者许其瑗阿姨发起组建,团员平均年龄达到六十岁。
苏州是1982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截至去年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59.2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4.1%。预计到2020年,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200万人。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及各级政府推进民生工作的重点,解决广大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及就医问题已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目前,全市建有护理院52家、老年病医院和康复专科16家,护理型床位26417张,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的45.6%,基本建立了“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把专业的医院和养老院办成一体,让老人在安居养老的同时,又能够享受便捷的医疗服务,较好地破解了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群体“养老难、护理难、看病难”的问题,受到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的认可与好评。
5大路径助推“医养融合”
老年人享受高品质晚年生活
医养融合是满足老年人对健康长寿追求的新载体,是让老年人得到快乐体面生活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我市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主要有五种路径:
发展护理院路径。护理院主要为长期卧床、生活需要半护理全护理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我市的护理院建设由民政、卫生和人社三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共同负责。卫生部门负责护理院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政部门主要按照《养老机构建设规范》进行验收,纳入养老床位进行管理,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人社部门根据护理院的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给予医保定点,并确定医保日床位费的标准。早在2004年我市就开展护理院的建设,从当时一家机构、单纯从事医疗护理的150张床位,经过1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拥52家护理院(其中民办护理院47家)、床位达到14612张,配有健全的医务科室、全面的诊疗项目,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路径。机构养老是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也是医养融合的最佳载体。我市对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要求设立相应的内设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康复器具等,聘请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护士,为入住老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养老机构,具备条件的可开设对内服务的卫生室、医务室;不具备条件的,应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定期巡诊、上门服务、建立应急通道等方式,满足入住老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机构开展延伸服务路径。我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独立或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办护理院,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优质医疗资源在养老方面的溢出效应,将医疗、护理、保健、康复、心理等医疗服务纳入养老机构日常工作范畴,让老年人享受无缝隙衔接的健康养老服务。如张家港民办澳洋医院、太仓新安康复医院均开办专为老年人服务的护理院。医疗机构托管、承包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和运行管理能力是医疗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的另一种模式。高新区狮山敬老院将经营权交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经营风险的苏州附一院进行有偿经营;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敬老院在明晰敬老院所有权、经营权关系基础上,由娄葑医院指派专业的运营团队进行医院化管理,派驻医疗和护理人员,将医疗资源融入养老服务,从而实现医养融合。同时,我市还利用闲置医疗资源,通过结构调整、功能改造等方式转变为护理院。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城区望亭中医院搬迁后,民政部门及时跟进协调,将原址改建为医养融合养老场所。
推进居家医疗服务路径。居家养老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养老方式,为散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是医养融合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市正在推广以社区全科医生为核心,以卫生服务站为依托,以家庭为单位、以全面健康管理为目标,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家庭医生与居民家庭签订协议,通过契约服务的形式重点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以及行动不便的高龄、独居等特殊老年人开展签约服务,通过开设家庭病床,开展家庭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社区照料服务路径。社区养老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延伸和功能的提升,加强社区养老的医疗服务建设与发展是医养融合的关键环节。我市在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时,对有条件的日间照料中心要配备医务室、护理站等设施设备;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建立契约合作机制;明确规定新开发住宅要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
政策支持框架较为完备推动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市先后颁布实施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意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加快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政策,对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床位建设、医护比例、日间照料中心护理站建设和家庭病床开设的数量等方面都给予了明确,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持框架,有效推动了我市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为使医养融合能够可持续发展,我市正在研究和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以减轻老年人入住护理院费用大的压力,降低医保基金的运行风险。
为鼓励医养融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各级财政按老年人口每年每人260元预算投入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各级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不少于50%用于发展养老事业;市本级设立首期5000万元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增强创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组织的投融资能力。同时,对具有介助、介护性质的护理型床位,给予4000——10000元不等的床位建设补贴;对收住介助、介护老年人的每张床位每月分别给予120元、200元的运营补贴;对每张老年家庭病床每年给予不低于500元的运营补贴。在护理院工作的护理人员,凡符合相关条件,每人每月由财政给予100——800元不等的特岗补贴,以增加护理人员的收入,保持护理队伍的稳定。
近年来,我市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编制并出台了《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划要求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设置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服务的优势互补;按照有利于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双向转介机制,考虑现有养老机构的医疗需求,设置医疗机构,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服务的无缝对接,全面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按照每万名老年人口配备230张护理型床位的标准来设置相应的护理机构,通过分区分级规划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科学设定近期、中期、远期护理院,护理站,家庭病床发展目标,对我市今后各类护理型机构建设的地理位置、规模大小、配套标准、用地布局等方面给予了明确。
同时,我市先后颁布并实施了《养老机构服务指南》、《护理院收治对象规范》、《护理院考核规范》、《护理院分级护理制度》、《护理院主要医疗制度》、《加强护理院床位和用工管理制度》等“一指南、二规范、三制度”系列文件,从老年人入院评估、康复护理评价、护理院等级评定、人员配备、科室设置、设备完善等多方着手,多措并举,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监督管理框架,有效规范了我市护理院的发展。另外,每年市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护理院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资质、医保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结果进行分级定位,兑现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