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政策推动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发展

20.10.2016  13:09

  近日,为引导和支持苏州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苏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苏州市文广新局研究制定了《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评选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苏州市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必须在苏州市范围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文化创意产品生产与服务以及文化载体平台建设,以“创意”、“创新”、“创造”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互联网为支撑,是具有较强成长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文化创意企业法人实体。同时明确,评选苏州市优秀新兴文创企业实行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荐、社会公示、政府审定的评审制度,明确了评选苏州市优秀新兴文创企业的具体程序以及奖励扶持政策和管理规范。 

  该办法的出台,对激发文化创意企业的原创活力, 催生新兴文化业态,提升苏州文化创意产业质量和效益,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提升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苏州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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