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苏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第一

09.03.2016  12:04

  市统计局昨天公布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苏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80元,位居全省第一,同比增长8.6%,高于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速0.6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

  2015年,苏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80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7619元高出7961元,高于我市GDP增速1.1个百分点。但是,相较于过去多年双位数的高速增长,201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从2014年的10.0%降至8.6%,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再次进入“8”时代。

  从收入构成来看,2015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109元,同比增长8.1%,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9.1%;人均经营净收入5025元,同比增长9.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9.6%;人均财产净收入2712元,同比增长9.9%,增速最快,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6%;人均转移净收入2734元,同比增长8.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7%。收入构成基本保持稳定。

  2015年,苏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2014年的15390元提高到16761元,增幅8.9%。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由65.3%上升至65.5%,提高0.2个百分点,各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体现出四大特点: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人均食品烟酒类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5.8%,比2014年降低0.4个百分点;消费结构趋于稳定,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的消费占比基本一致;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消费快速增长,居民健康意识提升;消费热点趋于多元化,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三项支出逐渐成为农村消费支出的重要增长点。(钱怡)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