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苏州市综治办在全市推行公调对接“律师进所服务”制度。各地在推进“律师进所服务”工作中注重发挥实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
一是 主动服务群众。各驻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帮助群众代写法律文书,联系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事项。昆山市玉山镇驻所律师在公调室定点值班时,发现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按照律师进所服务工作流程,主动向镇司法所报告,帮助其完成法律援助申请,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二是 指导调解工作。各驻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公调室提供法律指导,确保调解案件依法合规,提升了调解工作法治水平。张家港市杨舍镇城中派出所驻所律师在化解一起持续8个月、调解10余次、对抗情绪重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与调解员共同分析研判案情,给予法律指导,为成功调处该起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保障。苏州工业园区驻所律师为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服务,帮助提升了调解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获得调解员点赞。
三是 参与纠纷化解。各地驻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调处疑难复杂纠纷时发挥的专业优势日趋显现。姑苏区石路街道驻所律师协助街道、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10余家商户、200余万元租金的疑难复杂合同纠纷。姑苏区吴门桥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驻所律师参与重大项目纠纷化解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姑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四是 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各驻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时间当起了义务法治宣传员,零距离服务辖区群众。姑苏区金阊街道驻所律师经常性地参与街道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组织的各类普法活动,如“6.26”国际禁毒日活动、新学期第一课(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九九”重阳尊老法律服务公益行等。
开展“律师进所服务”工作以来,全市各驻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累计主动服务群众1696件次,指导调解工作4988件次,参与纠纷化解2937起,协助进行法治宣传827场次,有效提升了公调对接工作的法治水平,并通过赢得当事群众的“信任感”增强了其对优质法律服务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