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证行业六项服务推动转型发展

17.01.2017  08:34

日前,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公证协会经深入调研,制定《苏州公证转型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出台六项具体措施推动苏州公证行业转型发展。

一是实施“主动调查服务”。充分利用多年执业优势及内外部资源,公证机构在继承、赠与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公证办理中,根据当事人提供线索主动开展调查,主动做好房地产流转活动中的延伸服务,变“坐堂办证”为“主动调查”。

二是推行“管家服务”。探索在公证机构设立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处理人身相关法律事宜、策划和应对法律事务并提出解决方案、推送法律法规资讯、起草和审查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处理资产、办理继承延伸业务等更具有针对性的私人法律服务。

三是做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年底前,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精英型公证员,直属公证处不少于4名,其他公证处不少于2名;与苏州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和苏州专利代办处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及运营交易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窗口。

四是创新纠纷化解服务。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分流化解职能,推动苏城公证处积极协调姑苏区人民法院建立公证程序前置对接试点,建立健全对接流程、信息共享等制度;积极协调人民法院将无相对人的继承案件、易化解的家事财产案件和其它案件等三类案件交由公证机构前置处理;推动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的送达和裁判文书的执行交公证机构办理保全证据、提存等公证。

五是延伸送达公证服务。主动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发挥公证机构诉讼相关公证经验丰富的优势,建成电话通知送达系统和专用电子送达系统,在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环节为法院和当事人提供电子信息公证法律服务。

六是探索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加快“苏州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和利用公证卷宗中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婚姻、学历、经历、亲属关系、固定资产等信息,建立公证当事人世系族谱信息库、民间借贷及公证信用信息库;开发平台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互联共享功能,减轻申请人重复提供证明材料的负担,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