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面落实“一照一码”制度

13.10.2015  10:58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质检、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苏州从9月1日起,和泰州一起,在全省率先试点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目前,“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已覆盖全市各县(市)、区。截止9月30日,全市累计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992张。其中,外资企业72户、注册资本总额3.89亿元;内资企业4920户、注册资本总额205.68亿元。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