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入选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02.05.2015 10:4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国家住建部等5部委日前公布了全国首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其中江苏省南京和苏州两个城市入选。
苏州市对生活垃圾分类启动得比较早,从2000年起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理念,其间有几个小区曾摆放过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桶,但没有具体的垃圾分类细化标准。2012年,苏州市逐步在市区(除吴江区)试点建设垃圾分类小区,至今已试点307个,而今年计划再建135个。据统计,截至目前苏州市回收废旧电池7.76吨,回收废弃灯管近76780根,并委托了专业的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害垃圾收集只是苏州市“大分流、细分类”的垃圾分类模式中的一部分,“大分流”指的是把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和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和处置。随后再把日常的生活垃圾细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这种垃圾分类的模式结合了苏州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内外城市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大大减少了苏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烧终端的压力和成本。
5部委对申报成功的示范城市(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因地制宜细化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到2020年各示范城市(区)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下降6%,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2.05.201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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