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半年 苏州3506名司机因违规12分被扣光光
13.07.2015 12:59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汤登峰)今年元旦起,苏州市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半年过去了,今天(7月9日)记者从苏州交警部门获悉,苏州全市共有3506名司机12分被扣光。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的记分制度的惩戒作用,今年元旦起,苏州市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
今天记者从苏州交警部门获悉,截至6月底,苏州全市共有3506名司机12分被扣光。其中昆山359人,常熟709人,张家港361人,吴江687人,太仓336人,市区1054人。
苏州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但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车管所还应该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才能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 王高峰、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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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015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