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严重失信者将禁止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23.10.2014 16:52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10月23日讯 今天(10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苏州市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苏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苏州市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个文件”的汇报。办法对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在商务、政务、社会管理中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严重失信行为者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将通过诚信苏州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披露。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行业服务机构将对失信行为者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方式: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等。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自然人则将禁止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取消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等。
会议审议了对苏州城区住房保障现行政策的调整事宜。按照原有规定,购买过“房改房”的家庭,因为治病、拆迁等原因将“房改房”转让造成住房困难,是不能申请住房保障的。新的政策将适当解除条件限制:申请家庭的“房改房”转让满十年的,不再认定为现有住房。政策还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并挖掘直管公房房源,完善居民公租房轮候配租制度,并适当提高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标准。
详情请关注今晚19:30播出的《苏州新闻》。
编辑: 莫小羽、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3.10.2014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