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卖枪 获刑四年
中新江苏网苏州11月1日电(王津 吴欢 向阳)苏州常熟市法院判决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该案被告人孙某利用微信朋友圈晒“真枪”,发布违法信息,最终难逃法网,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下岗后的孙某无所事事,苦觅生财之道,终日混迹于各种网络论坛,而他的命运,也被某个论坛的一条帖子所改变。
2013年9月,他与该帖子发帖人联系并开始从事买卖枪支活动。随后,孙某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将其拍摄的真枪照片传至网络,寻找买家,至案发成功交易三次。2014年3月初,这些散布于微信朋友圈的照片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经调查后确认孙某从事违法行为,将其在家抓获。
常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与孙某进行非法交易的买家中,不乏好奇心驱使同时缺乏应有的法律常识而触刑的人,90后倪某便是其中一位。2014年1月,中专毕业的倪某在看到孙某散播的微信图片后,很想见识一下“真枪”,在强烈好奇心驱使下与孙某联系并约定交易地点,双方按约定完成交易。但随后倪某马上发现这到手的真枪却是个“烫手山芋”,他既不敢随便丢弃引起更大的危害,又害怕上交公安后会被追究责任。于是反复权衡最终将该枪藏于自己汽车后备箱中,数月后案发。现倪某也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近年来,微信等聊天工具被广为使用,在作为交流工具载体的同时,利用这一平台而产生的违法犯罪现象也逐渐增加。据悉,目前我国注册的微信公共账号已超过200万个,其中相当一部分存在以次充好、卖假货、“集赞兑奖”骗订阅等违法现象。
常熟法院的法官提醒:与微博不同,微信等聊天工具以熟人为圈子进行传播,信息接收者对“圈内人”发布信息的信任度更高,因而其安全隐患也更大。因此广大用户在获取和发布朋友圈信息的时候,需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违法信息应及时举报,同时对于不实或非法信息切勿发布和转载。(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