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垦农发被疑借关联交易虚增利润
不久前公开招股书(申报稿)的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垦农发”)是一家以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国有大型农业企业。依托土地流转和农业补贴等政策红利,在预披露材料中,苏垦农发描述了一个资产收益率超过10%、净资产收益率接近25%的高效现代农业企业的模本。
究竟怎样才能获得如此高的利润?《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母公司在关联交易中的一些财务安排,才是保证苏垦农发盈利的关键。苏垦农发控股股东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苏垦集团”)将近百万亩耕地以每亩360元的低价出租给苏垦农发,而苏垦农发租用的其他土地的租金价格相当于这些关联交易价格的两至三倍。业内人士指出,苏垦农发存在通过关联承包虚增利润的嫌疑,其真实盈利能力存疑。
租用单价悬殊
关联承包存猫腻
招股书显示,2011年12月,苏垦农发与苏垦集团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约定2011年11月1日至2041年10月31日苏垦农发按360元/亩/年的单价(单价每五年调整一次)每年向苏垦集团缴付土地承包费,租用土地的总面积接近100万亩。2012年至2014年,苏垦农发每年向苏垦集团支付的土地承包费成本分别为34264.05万元、35815.79万元及35454.62万元。
相对于当地的土地流转市场,与苏垦集团关联交易的价格低于平均许多。在江苏省宿迁市、盐城市等区域,苏垦农发也积极流转原农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截至目前共流转农村土地16.41万亩。苏垦农发招股书在披露其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时透露了其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取的土地的租金,合同显示其流转土地的每亩的价格在800元至1000元之间。如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乡人民政府接受农户委托,将约1.78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苏垦农发,第一年租金为900元/亩,以后每年根据国家当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进行调整,而苏垦农发与新沂市邵店镇人民政府签署的约0.7万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显示,其租金前3年为1000元/亩。
那么,是不是苏垦集团的土地不好呢?招股书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称,2013年江苏省农垦系统粮食单产位列全国农垦系统第四位。公司耕地拥有天然的种植环境优势,耕地分布在江苏省连云港、淮安、盐城、南通、宿迁、徐州、泰州等市县,由19家种植分公司管理,各分公司均地处江、海、湖畔,土地肥沃,供水充足。根据耕层土壤养分国家分级标准,耕地平均有机质含量属于良好水平,平均速效钾含量属于优良水平,平均速效磷含量属于良好水平,同时各片区耕地均处于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地区,季风气候明显,具有四季分明、气候较好、雨量较充沛、日照较充足、无霜期较长的气候特征,年平均温度处于13.7摄氏度至15.4摄氏度之间,全年光照小时约为2100至2250小时,降水量介于850毫米至1100毫米之间,耕地所处土壤、气象、温度、光照、降水量等生产环境非常适合耕种农作物。
此外,苏垦集团在向苏垦农发低价出租近百万亩土地的同时,还无偿奉送了晒场、水利设施等附属用地,其土地使用权证合计面积约为169.94万亩,其中晒场占地约342.2万平方米、水利设施等占地约54.7万平方米。
宿迁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级财政局长告诉记者,苏垦农发租用的控股股东的土地大多处于苏北地区,同处苏北平原的耕地对外承包价格应该相差不大,如果附送附属用地也应相应提高流转价格。
反租倒包年入数亿
向农工收过亿履约保证金
有意思的是,苏垦农发将从控股股东手中承包来的部分土地又转手承包给了农工,充当了一回掮客的角色。招股书称,苏垦农发主要采用统一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两种种植业务经营管理模式,报告期内发包经营模式下的土地占发行人耕地面积比重约在24%-40%间,总体呈下降趋势。苏垦农发认为,其主营业务由控股股东苏垦集团下属农场的种植业剥离而来,土地发包业务也由历史上存在的将部分土地发包给农工种植的业务模式延续而来,发包经营模式是其主流种植业务经营管理模式的补充。
招股书披露,苏垦农发2012年至2014年度的土地承包金收入分别为32602.13万元、28035.85万元和26574.60万元,承包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70%、18.13%和16.81%。同时,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苏垦农发向农工预收的土地承包金为17832.53万元、18139.06万元和17751.38万元。针对2012年毛利率较高的原因,招股书解释是因为控股股东苏垦集团免除了苏垦农发2011年11月至12月的土地承包费所致,但招股书未解释免除的原因。
虽然苏垦农发在招股书中一直强调,公司是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农业全产业链企业,但记者注意到,除上述发包经营模式外,苏垦农发的统一经营模式又包括集体种植模式(公司负责生产成本投入、承担生产经营风险并享有全部产品收益)和联合经营模式(“公司+农工”联合生产,由公司负责生产成本投入并享有产品收益,在生产经营风险承担方面由公司与农工共同分担)两种。而在联合经营模式下,农工每年自愿与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并向苏垦农发缴纳履约保证金。
苏垦农发称,履约保证金旨在于保证农业生产效率与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保障协议的全面履行和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协议到期且农工无违约行为时,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与农工协商将其转作下一年度的履约保证金。
苏垦农发在分析负债构成时指出,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公司联合承包经营模式下年末向参与联合承包职工收取的履约保证金,2012年末至2014年末,此项应付款分别为24143.29万元、23325.08万元及21527.76万元,分别占其他应付款的57.30%、57.76%及55.23%。
招股书称,2012年至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660.73万元、29439.18万元及29603.23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6.47%、69.51%及60.10%,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公司当年会计核算净利润正相关,公司生产经营处于良性发展态势。
但有业内人士表示,常年预收的土地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公司的正常现金流等财务指标,使其并不真实。
承包费存调整风险
真实盈利能力存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苏垦农发在招股书中谈及了“承包耕地的承包费调整的风险”。由于苏垦农发向苏垦集团承包耕地,对承包费约定每五年调整一次,承包价格参考国家最低收购价。如果未来粳稻、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持续提升或因未来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该调整机制仍然会对苏垦农发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如果苏垦农发向控股股东承包的土地都按照市场化的价格机制,即便按照市场化最低800元/亩计算,每年近百万亩土地也将增加约4亿元成本。而苏垦农发2012年—2014年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仅为40367.51万元、41906.18万元和48909.51万元,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则更低。宋清辉认为,苏垦农发存在通过关联承包虚增利润的嫌疑,其真实盈利能力也在疑问。
招股书还显示,苏垦农发2012年—2014年分别获得的包括粮食、农资、良种补贴等在内的各项政府补贴共计9858.42万元、11476.73万元及13779.87万元,分别占各期净利润的24.19%、27.10%及28.00%。
6月19日,《经济参考报》记者致电苏垦农发证券部,试图了解其承包控股股东土地价格偏低且偏离市场化的原因,接电话的张先生表示将会向董秘转告相关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苏垦农发未有回复。针对苏垦农发存在的问题,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 吴永)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