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运河大雾弥漫 地方海事积极应对

17.11.2016  03:35

    11月13—14日,苏北地区连续出现大雾天气,苏北运河和骆马湖湖区见度最低时小于50,气象部门连续发布了大雾黄色、橙色预警,部分船闸临时停航。全省地方海事部门积极做好大雾天气预警工作和现场巡航监管工作,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14日凌晨5时, 宿迁市宿豫区地方海事处执法人员就前往辖区重点渡口韩湾渡口进行蹲点盯守,监督渡船停运,同时检查了渡船通信设备,告知船方严格遵守规定,等待禁航解除后方可开航,对乘船旅客进行了解释和安全宣传,船方及乘客都表示理解并将严格遵照执行。由于大雾影响,皂河船闸部门于夜里2时停止放闸,至上午10时30分,宿豫海事处辖区待闸船舶804条,水上交通安全有序,无事故发生。

    新沂市地方海事处积极做好大雾天气京杭运河、骆马湖通航水域现场监督管理,加强对游渡船监管,及时通知辖区各渡口、游船码头、水上旅游景点做好停船、停渡工作,对辖区重点渡口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停渡工作落实到位。

    受大雾天气影响,部分船闸紧急停航,船闸暂停放行船舶,待大雾能见度达到最低通航保证标准才恢复正常运行。但由于洪泽湖区大雾,能见度小于200米,洪泽地方海事对辖区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运输船舶(客渡游船)进入湖区。 我省地方海事部门提醒,在雾区航行船舶要保持动态联系,加强值班了望,谨慎操作,对安全航行没有保障的船舶要就近到安全水域锚泊,悬挂锚泊信号旗和开启锚泊信号灯,同时增派人手,加强值守,确保安全。(陈锴 周密 邱永军)